第十七章 幽州留后(十七)-《大唐新秩序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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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种官府体制是建立在“溥天之下,莫非王土,率土之滨,莫非王臣”这一理念下的。“溥”的意思是“浇水”,原指向周天子的花园浇水,就是说,天下之大,都是天子的花园。天子是天下一切土地和财产的所有者,而一地官府,比如平州,平州刺史是天子在平州的代理人,为天子看管这一亩三分地。

    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,平州刺史府以下各曹实际上是méiyou处置权的,他们所做的仅仅是收集民意、转发文卷、执行刺史的决定,所有的事务都必须由刺史本人决定。在这样的体制下,ruguo依照理论而言,勤政的官员会在案牍之间累死。

    但事实上并非如此,因为刺史作为天子的代理人,他的关注对象仅仅在于两项:收税和保持difāng平稳。有良心的刺史kěnéng会考虑兴修水利目的也是为了收到更多的税。至于shimedifāng的经济发展、shime老百姓的生活水平、shime科技和文明的进步等等,统统不在考虑之内,因为官府méiyou这个职能,也méiyou这个概念。而占用官员极大精力的另一项事务诉讼,其本质也是为了保持政权稳固。

    官府职能的极度狭窄和不负责任,使得官府人员可以用很少的劳动而完成绝大部分事务,可以很堂而皇之的号称“无为而治”并因此得到朝廷表彰。

    这是过去的平州刺史府处理政务的惯例,但是现在不同了,因为身边有一个营州。在营州的带动下,平州的农业、工商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,各种新鲜事务层出不穷,各种政务以几何速度飞涨。平州刺史张在吉发现,似乎一夜之间,他眼前需要处理的文案堆积如山!

    在处理文案的guochéng中,张刺史发现,其中**成都与营州有关,这shihou他开始思考,营州都督府长史房是怎么处置nàme多政务的呢?

    张刺史是一个胸怀宽广的人,否则他也不会竭力举荐和提携年轻的冯道,因此,他也不介意向过去ziji的这个幕僚学习。tongguo了解,他发现营州都督府长史房下设立了很多新的部门,这些部门的名称非常俗白,比如办公室、槯税科、商贸科、法律科等等,张刺史倒不以为意,这是为了方便百姓,很好理解。但他并不认为这些新的部门就nénggou很好的分担起繁重的事务,部门设置再多也无济于事,只不过是形式问题,归根结底还是要报给长史本人来处置,丝毫削减不了长史本人的工作量,或许其中的好处就是上报的shihounénggou更有条理一些。

    然后张刺史不耻下问,落下脸面和年轻的冯长史做了一次推心置腹的交流,终于得到了答案,答案就是处置权下放。tongguo将处置权下放,让各曹拥有实际的决定权,具体来说,就是让各曹获得不需要上官定夺而可自决的批复权,如此一来,原本必须每项必报的事务,就被各曹分摊了,官府主官就获得了极大的解脱。

    对于这样的举措,张刺史很震惊,也很疑惑,他提出来的问题是,主官的权力不就被架空了么?对此,冯道给他的答复是:抓好决策、抓好财务、抓好人事。具体而言,主官需要考虑的是一地的发展方向,制定发展政策,tongguo财物的控制和人事任免来实现ziji的治政意图。

    nàme如何保证各曹官吏不滥用权力呢?冯道的解释是,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。一曹制定一曹的规章制度,要细化到如何实施、如何操作、如何追责,各曹依据本曹的规章制度来行使处置权,就可以保证治策在大原则上不出偏差。主官可以tongguo制定大政策和控制人财物来贯彻ziji的施政方略,或加大财力的投入,或撤换不力的官吏。

    同时,冯道刻意强调,要想实现这样的治政框架,必须着力加强对律法的推动,构建一个拥有各种类别法律文本的体系,而非过去单一的依靠一部《永徽律》,必须做到各曹都有法可依、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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