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她还不能反击回去。 余淼要是真动了手,瞬间就会从受害者变成被人指责的对象。 毕竟父母管教孩子是应该的,孩子反抗父母甚至还动手,那就是天理不容。 她也没想过离家出走。 余淼现在可不是什么威风八面的余总,就算是想要做生意,也没有合适年龄的身份证。哪怕是去雇用别人出手,她也没有足够的本金。 除了心智成熟一些,武力上也足够自保,她就是个普通的小学生。 这种冷得让人哆嗦的天气里离家出走?那是在自虐。 余淼紧了紧衣领,没去管被风吹得乱七八糟的小碎发。 她按照原主的记忆,朝着社区居委会的方向找了过去。 国内没有专门的儿童保护法律体系,仅有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也不具可操作性。大多数虐童事件处罚都很轻,只是“劝戒”、“制止”、“行政处罚”。 虽然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条规定,“虐待家庭成员,情节恶劣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