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大体扫了一眼,都是求姜杳放过苏梦雨的。 即便是在她生命最后的时段,苏梦雨被派去了远方工作,不能与女儿共处,姜如冰也认了,唯独求姜杳, 不要折磨苏梦雨,最关键的是把苏梦雨胳膊上的对照星黑痣抹掉。 对照星黑痣是姜杳为苏梦雨印上去的, 也只有姜杳能说服苏梦雨抹掉。 看着姜如冰发来的消息,姜杳一笑置之。 抹掉苏梦雨的对照星黑痣,绝对不可能;姜如冰想痛痛快快的死去,也不可能。 姜杳要让姜如冰好好的体会离别之苦,受够身心折磨,对她来说,都不足以弥补姜如冰的罪行。 想自杀?没那么容易,护工24小时看守;想停止用药?她说了不算,医生要问监护人的决定。所以,如今姜如冰的命掌握在姜杳手中,如同一只蝼蚁,只要姜杳想,可以用一百种方法折磨她! * 一觉醒来,苏梦雨发现自己住在乡村破旧的小瓦房里,这里除了燥热的气候之外,没有一丁点能让人感觉到是在南海省。 旅游胜地,沙滩海边,绿树椰林,与她脑海中构想的画面相差十万八千里…… “我要打电话给我姐!我要打电话给姜总,姜总是我姐姐!” 一醒来就在院子里疯癫吼叫,苏梦雨几次想要跑出去,却又被两个壮汉抓回来。 “这里没有手机信号,我要去有信号的地方打电话给我姐!”苏梦雨又哭又嚎的。 看守她的人不伤害她,但也不给她自由,两个女子负责做饭,倒是也没饿着她。但是,与她同住的这几个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,就是不与苏梦雨交流对话。 任她怎么问,他们就是不说话,像是一群哑巴,只是各自做各自的事情。 直到苏梦雨彻底绝望了。 “你们什么时候放我走?”她坐在院子的空地上,边哭边问:“我什么时候可以离开这里,我想回家,我想我爸妈……呜呜……” 有个女人用树枝在地上写了一个数字。 17,也就是17天之后,苏梦雨方可离开。 第(2/3)页